图书简介
这部作品旨在说明下列观点:民主自由理想的逐步形成首先并不是源于工厂,也不是源于启蒙时代抑或是商业、城市、世界主义,而是源自农庄。更确切地说,这部作品试图探讨种植者与土地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何促进了民主的生活模式,究竟对这一生活模式起到了怎样的维护和强化作用,并且说明这种互动关系不是民主生活模式的诱发因素或唯一根源。对于农民来说,中央政府遥不可及,因此,这部作品不是关注农民对政府政务的意见,也不是关注农民的“选举行为”,而是关注农民在各个领域不同形式的独立组织能力。相较于普通民众与上层权力之间的垂直关系,这部作品所强调的,是个体与具有一定平等地位的团体之间的横向关系。
耕作土地这一行为本身,便蕴含着一些促进民主价值观崛起的先决因素。长久以来,我们对这些价值观的分析十分欠缺。这些价值观种类多样,它们是自由民主机构的先决条件和灵感源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其“精神”,这一点在孟德斯鸠有关法律的论述中有所提及。为了避免混淆,暂不谈自由民主机构。这些价值观构成了道德与政治的框架,而且有序整合了我们的个人经验、日常习惯和公共经验。人们会习惯性地把价值观与人权、公民权利、独立、生计、安全、个人能动力和与之相关的责任、教育、科学研究、个人发展所需要的自由交换、多元性以及对他人的尊重联系在一起。我们根本不需要把这些价值观压缩在一个能够把它们统一起来的空间里,只要靠自由民主精神、深谙民主、建立于风俗而非法律之上的创建者,就能够从中找到一个共同点。即民主作为一种结果,关键在于平等分配给每个人自我实现的机会;作为一种手段,能使个人通过积累起来的经验“自发地、自主地、自愿地”(正如林肯关于民众的论述)去发现、感受与发展自身的自由。1
从理论和实践来看,这些价值观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且还远远没有完全实现。在不同的情形中,我们离价值观的实现时近时远。但是,耕作以自我管理(或称之为自治)的名义,成了一种有助于探索和重振其交汇点的活动,成了民主文化的基石,或者说民主作为一种文化的根基。正如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所说,不自由无自治。没有对民主纯粹的热爱,就不会有什么自治。这与悠久的历史传统所倡导的东西背道而驰。该传统更具共和精神,或更具自由精神,而非民主精神,尤其是在法国。公民的作用仅仅是反对压迫和批评政府,但是,这个作用无足轻重。他们的首要作用是管理自己的事务,并在任何可以想象的情况下实现“无主而为”,这才是作用的根基。因而社会精神和公共精神形成了,另外个人品格也随之形成。许多作者将其称为责任、主动性、独立,甚至是勇气。
我们的设想一经提出,有关农民的生动构想便开始消退。农民像浪漫主义者所描述的那样,真实、简单且道德高尚;或是落后、保守,其思想意识总是囿于一亩三分地,具有根深蒂固的现实思想。因而,一个关于农民的广阔而鲜有探究的领域出现了,在这里,耕种不再是违反自然的事。一系列形形色色的观念和经验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尽管它们并不具有什么普遍性和永恒性,却不失启迪和引导作用。我们可以认为,伊甸园是一切的发端,并为一切定下了基调:《圣经》中曾说,亚当应“耕种”伊甸,并“守护”伊甸,也就是对其进行照料。就孩子而言,养育便意味着守护,守护便意味着养育。政治与生态的紧密结合,是显而易见的。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该事实被遗忘和被否认,其极端的重要性遭遇撼动。
耕作土地与照料和守护联系到了一起,它不是普通的劳作,不是汗流浃背、挖空心思、苦心经营、无暇喘息、遭受苦难、心神不安;而是对话、倾听、提出建议、采取主动、贯通不同的节奏和逻辑、经历并阐释、预见但不言明、追求未来但又知晓未来可能不遂人意。亚当成了永恒的主角,从这一视角来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历史上与自由主义相关的所有权,以及辛勤劳作之概念。
农业像是对土地的培育,这种培育与对自身的培育有关。这种意义上的农业,与农业工业化生产和生产的资本组织并无多少相同的特性。农业与农业工业化生产相去甚远,前者是为了谋取生计,后者则是为了赚取利润。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相互对立,就如同守护土地与单纯追求收效的对立、对土地的享用与完全占为己有的对立、园丁或农民与工业化的农业生产者的对应。在这里,我们不会涉及对农业哺育人类的能力的各种争论。例如,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不仅质疑工业化农业(即没有农民的农业)哺育人类的能力,而且揭示了农业在对抗饥饿、维护民以食为天和食品安全,以及保护食物的营养价值方面的不良作用及其他。2这些学者的分析入木三分,我们只需稍加了解,就能略知一二。
就像教育一样,培育是遭遇着另一事物,并与这种能够自成一体的事物展开对话(即当今的“永恒农业”)。因此,种植者在美其名曰的“个人主义”中,只能发现危险的冲突。在培育作物的同时,种植者培育了一种社会并对公共资源的生产做出了贡献。这种种植活动成了一种媒介,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了种植者与土地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是种植者的需求、艺术、知识、习惯,另一方面则是种植者的土地和环境。这种种植在某种程度上符合农民参与的农业和农园耕种、个体农民耕种与乡村城市的农园耕作。3
从荒原牦牛圈养、18世纪50年代萨瓦纳的城市农业
对土地的耕作并非引发而是伴随着民主实践,是民主实践之源。它描绘着一种性质尚未明确的未来,这种未来应该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否则是不可持续的。只有现行的经验旨在维护并持续共同重建个人相对于社会关系的独立、种植者相对于自然灾害及食物需求等自然限制的独立,以及自然相对于人类活动的独立,才能达成这一目标。从古到今,正是在人们耕作的小块土地上,才不断地出现各种新的合作方式、参与方式和社会化方式,而这些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当今的工业社会造成了不规则的且生态上具有灾难性的生活方式,人们自然也就开始探寻一种更加严密且完整的生活形式。
我要试图描绘其轮廓并阐明其特点的事物并不是不现实的乌托邦,恰恰相反,它是在世界上真实存在的,即农业。农业是共享的、地方的、家庭的、农民的、生态的、传统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是多样的。这样的农业并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真实存在的。例如,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15年10月指出,当今世界家庭农业占据约75%的全球农业资源,是当今最重要的农业形式。家庭农业开发着约5亿个农业生产单位,约为总数的90%,生产了世界上超过80%的食物。家庭农业
然而,在小范围之内传播如此之广的农业经验却并不为公众所知。即便个体农民及园丁农业通常脆弱而欠缺,这种农业也从未纳入一般人类学、形而上学、心理学甚至是财富理论当中。我们所谓现代的、自由的、民主的政治构想也从未对这种农业进行过考量。更加糟糕的是,这种政治构想与农业背道而驰。要知道“政治”(politique)一词源于polis,即希腊语中的“城市”一词;而从词源的角度来讲,“公民资格”一词在拉丁语中的定义为“居住在城邦和城市里的居民”。在法国,“公民”一词出现之前有“城镇自由民”之概念,意为“居住在城镇并独自享有城市权利的居民”,也有“平民”之意。
这部作品不求揭示鲜为人知的道理,而是想明确一件再也平常不过的事实,即小块土地现象,如果将这一事实束之高阁,自然也就意味着这世间几乎没有实现政治意义上的民主。但是,世上存在着一些数量众多并且在政治上具有建设意义的历史形式,其中有许多得以存留了下来。如今,作为社会融合的手段和生态变迁以及民主变迁的手段,数以百万计的人参与到其中:从绿色游击队组织、美洲许多地区的农民运动到东京都市中种植在屋顶上的稻田,从印度的小微农业合作组织到北美和欧洲的城市参与性农业。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部作品涉及的农业概念都十分特别。这种概念既区别于重新回归土地的简单构想,以及回归原始习俗的轻而易举的臆想,又不同于历史长河中屡见不鲜的、带有强制性的农业乌托邦。这些农业乌托邦往往带有家长主义甚至是法西斯主义。书中的农业概念也不同于著名的思想家如傅立叶、欧文、戈丹,或是希姆莱、斯大林等政治领袖所论述的那样。书中涉及的农业概念,不管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都是农业政治(或政治农业)的经验,而不是把个人置于被视作完美的集体架构之下,并且使个人打上集体的烙印。其特点是寻求个人自由和个人与他人构成的组织活力,以及两者之间的平衡和紧密的互补关系。
这种农业旨在形成一个单纯文字意义上的共同体,即一个目标和结构都不是提前确定而是逐步共同确定的团体。个人与他人联系在一起,但个人仍旧可以保持自我。个人参加集体的活动,并且仅以参与者的身份融入集体,而不必和他人来自同一地方、信仰同一种宗教或者拥有同样的地位。与此同时,这个共同团体确保集体资源的分配,并将资源交到其成员的手中,就像遇到繁重的农田耕种任务时,不同个体之间交换种植技艺或在体力上互帮互助,交互知识、插条和种子,共用一些集体设备、共享生产过剩的产品或未售出的产品、共同前往集市和市场,或是支持各种类型的参与活动、支持合作系统,借助消费者支持生产者。这就是法国的AMAP组织(农民农业支持协会)如今正在从事的活动。种植者与其劳作的土地之间的协议,隶属于一系列持续且恰当的社会协议和政治协议,所有这些协议与民主化永不枯竭的活力是相一致的。
以耕种的小块土地为主要切入点对所有有关自由的经验进行阐述,并不是一本书就能够说清楚的。由于篇幅的限制,笔者选用三段式的结构展开:从自我实现的目标到政治生活、社交性的实践,以及各种意义上民主文化的典型案例。
与如今决议民主极力推崇的唯“共同商议和决定”论不同的是,每种以参与联想主义为特点的情形都表现出了“共同为之”的特征,显然,这在全球范围内构成了最具创造性的、最有前途的社会政治运动。每种形式都有典范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形成了一种“典型经验”的唯一对应者,约翰·杜威(John Dewey)将“作为经验的经验”与艺术联系在一起,菲利克斯·加塔利(Félix Guattari)足以照亮世界的“微观尝试”描绘了这种“典型经验”的雏形;另一方面,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生活模式和民主追求的形成,而每个人都深刻地表现出其特征:爱默生(Emerson)所塑造的农民个性、布法罗(Buffalo)文化大观园中的多元性、古代市镇系统的分享及公用、家庭农园的一体化、所有农民及园丁运动中表现出的独立和自治,以及自远古以来的科学和教育。
就上述所有情形来看,耕作并照料土地是一种“对事物的教育”,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对事物的教育”一词来源于卢梭的著作《爱弥儿》,对于一种崛起的民主文化来说,可以指必不可少的教育,也指教化(获得文化,接受教育)、适应新文化(遭遇一种新文化)、耕种(培植作物)或修身(通过经验发展个性),所有这些行为是互为补充且相互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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